建築的最基本的功能是滿足人的居住要求,現在這一切豐富多彩的建築形式,也都是從最古老的居住建築發展而來的。《易傳》中云:「上古穴居而野處,後世聖人易之以宮室,上棟下宇,以待風雨」。所以居住是建築文化的基本意義。 我們的先民最早的居處是「居穴」或「居巢」這兩大基本類型。考古發現「居穴」是起始於自然山洞的一種最原始的居住樣式。後來,在山洞的庇護性功能的啟發下,人們用最粗糙,最簡陋的工具,在山坡的台地上挖人工的洞穴,漸漸地走向半穴居,最後發明了地面上的房屋。另一種類型是居住在森林或淺水低窪地區的先民,他們在樹上搭起了遮風蔽雨的棚子,或叫「巢」,進而發展成杆欄式建築。從先後出土的新石器晚期建築遺址,仰韶文化期,西安半坡文化遺址等,都證實了我們的原始先民的基本居住的模式。 一般地說建築是由屋頂、牆、立柱、台階等組成。這裡且簡說屋頂、斗栱和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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